(1)《外省市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备案申请表》; | 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并从系统中打印。 |
1.封面页加盖企业公章。 2.首页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 |
(2)政策法规宣讲记录; |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 外省市工程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备案,请在京负责人持下列资料到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接受政策法规宣讲: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在京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
(3)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企业资质证书名称、地址等信息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完全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
(5)在京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企业自行出具 | 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正、反两面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委托的期限不少于一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本人签字)和企业公章。 |
(6)企业在京经营场所的证明(租期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书或房屋产权证明); | 租房协议(合同)原件上传、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至系统 | |
(7)注册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印章,《外地来京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京执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一份)。 | 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正、反两面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需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应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公章应清晰可辨。
外省市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初次备案 |